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请该批货物以及车辆权利人在发布公告之日60日内到北海市公安局海防管理支队认领,公告期满无人认领的,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适宜拍卖的,依法拍卖处理,所得款项缴入国库;对不适宜拍卖或者需要销毁的,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。
特此公告。
北海市公安局
2023年2月7日
(联系人及电话:杨警官18877973971;许警官19977988898)
关键词: 北海市公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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